问答题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未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果构成犯罪,罪名是什么?
问答题 1992年初A省化肥厂考察了由Z省设计院主任工程师黄某主持设计的一套回收装置,决定请黄为本厂也设计一套回收装置。黄提出要技术服务费15000元,并且个人多得,单位少得。化肥厂表示同意,但提出须以单位正规手续领取现金。黄即找到在H市设计室任主任的邢某,称自己承揽了此项设计工作,为收取现金方便,请邢帮忙以设计室的名义签订协议和出具领款收条,设计室可从中取得部分报酬。邢同意,并以H市设计室的名义与化肥厂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一份,又提供了盖好设计室公章的现金收条5张共10000元。此后,黄即向省设计院领导汇报了化肥厂要求设计单体回收装置一事,但谎称只须将原有图纸复印即可,无须更多工作,对方只肯付报酬1000元。经领导同意后,黄即以省设计院的名义填写一份合同书,并由本单位盖了公章。黄又自带上述技术服务协议与本单位合同去化肥厂洽谈,化肥厂同意并盖章。此后,黄利用业余时间重新设计图纸15张。化肥厂根据这些图纸建成单体回收装置。化肥厂依约用支票汇入H市设计室14000元,Z省设计院1000元,黄以H市设计室的收条领取现金10000元。领到现金后,经化肥厂领导同意,黄以奖金名义将1200元分给化肥厂参加建造单体回收装置的人员。检察机关根据上述事实,以被告人黄某构成贪污罪为由向法院起诉。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问答题 甲某是农行某支行信贷部主任,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所开办的电器商场提供周转资金,而将收到的某化肥厂存入的委托贷款100万元,采取不入账的方式,转归电器商场使用,后因经营不善,电器商场严重亏损而使这批贷款在贷款期满后,长期不能返还,后因年度账目检查即将开始,为了逃避查账,甲某又擅自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归还了上述100万元的委托贷款,为弥补透支行的100万元的储蓄存款的亏空,达到账面平衡的目的,甲某找到乙某,让乙某以乙某单位的名义与该支行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借款100万元的合同,借此冲抵支行100万元账面亏空,而在年度审查时,支行发现了这一贷款合同,责令甲某立即收回贷款,由此案发。案发后甲某对银行的100万元贷款已经无法归还。对甲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