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局将单位沿街公房出租给私人开饭店,年租金12万元,局班子会研究将该收入不入财政局监管的正式帐,放在帐外用于发放补贴及其他开支等。该局局长从中领取补贴1万元,其他班子成员也都领取5000-8000元不等的补贴。该局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该局局长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问答题 某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地处偏僻,职工工作生活不便。2004年初,为稳定人才队伍,单位领导经集体研究,决定出借公款给职工购房购车以解决生活不便等问题,并制定了相关办法。后根据此办法,单位与30名职工签订了借款协议,出借公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借款行为均经过单位批准。至2006年10月案发,还有70余万元未偿还,借款期限均达到13个月以上。请问:将单位公款借给单位职工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
问答题 刘某,中共党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4年4月,某园艺公司经理孟某找到朋友刘某,希望其帮助自己联系业务,刘某表示同意。同年5月,刘某介绍孟某与自己的同学方某(某局行政处长)结识,希望方某为孟某承建该局的绿化工程提供便利,并表示事成后孟某会给方某一定的感谢费。同年6月,孟某承建了该局的绿化工程。为感谢方某给予的帮助,孟某送给方某人民币5000元。请问: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