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依据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德皇威廉二世拥有的权力包括() ①任命政府官员 ②召集和解散议会 ③签署和公布法律 ④统率帝国军队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单项选择题 有史学家认为:“德意志帝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度。”以下不能证明这一观点的是()
单项选择题 在德意志帝国宪法中规定:“国王可以任免宰相和其他官吏,可以创制法律,可以随时召开和解散议会。”这反映出该宪法具有()
单项选择题 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材料中“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