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纳税人A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月1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月2日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时,被告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已作废,不予办理。请问,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规范》,纳税人A应当怎么办?
符合规范,纳税人A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填空题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持()向变更后的税务登记机关办理跨区迁入业务。
问答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主管税务登记机关跨县(区)改变的,保留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并向纳税人发放哪两种文书?
问答题 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如果又继续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应当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