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12月,晟欣公司因资金紧张,向齐鲁银行贷款7000万元,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作抵押,于同年12月30日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2008年8月,晟欣公司将该栋大楼整体出租给利群公司经营。2009年12月,晟欣公司与齐鲁银行再次签订7000万元的抵押借款合同,性质为“贷新还旧”,双方于2009年12月28日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在该房产上重新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12年2月,因晟欣公司逾期还款,晟欣公司请求实现抵押权。大地公司在强制拍卖中竞得该处房产,随后通知利群公司搬出。利群公司予以拒绝,并称其租赁在先,银行抵押在后,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协商未果后,大地公司将利群公司诉至法院。
利群公司主张拒不腾房是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2009年12月的贷款乃属“贷新还旧”用途,其目的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问答题 王某某个人所有房屋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入应如何认定。
问答题 李某用于婚后购房的资金来源于出售其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诉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增值部分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 本案中黄某的观点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