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厂商提出同等品者,得于招标文件注明「或同等品」字样,并规定得标厂商如欲提出同等品者,得于使用同等品前,向机关提出,及机关审查同等品所需时间。
判断题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厂商提出同等品者,得于招标文件注明「或同等品」字样,并规定厂商如欲提出同等品者,应于投标文件内预先提出。其经审查非同等品者,为不合格之厂商。
判断题 决标或签约后发现所列厂牌目前无法制造、供应,不容易取得,价格不合理,不能确保采购质量,或代理商、经销商有公平交易法所称之独占或联合行为之情事之一者,契约约定之采购标的,厂商得叙明理由,检附规格、功能、效益及价格比较表,征得机关书面同意后,以其他规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较优者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