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以下所列是一份由某用人单位草拟提供的《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的内容: (1)若劳动合同被国家有关法定机关确认为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不再支付劳动者尚未取得的劳动报酬。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辞退。 (3)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超过此限的按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支付待遇。 (4)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等额(或称全额)赔偿责任。 (5)工资每两月支付一次,其中的80%支付货币,20%支付实物。 (6)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5年内,负有同业竞争禁止义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
以上所列各项条款中,哪些条款是合法的,哪些条款违反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逐条分析,并针对违法的条款请指出正确的规定或做法应是怎样的?
(1)违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仍应支付劳动报酬。(2)违法。用人单位不能即时辞退,而负有提前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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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试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两者关系的角度,论述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
问答题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哪些损失?
问答题 用人单位的资格主要受哪些因素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