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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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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1995年10月20日,陕西省西安市某百货供应站委托某广告公司策划广告,推销自己经销的洗衣粉,之后又联系了某报社刊登。广告上写着:“百货供应站向全省用户推荐使用活力28洗衣粉、一枝花洗衣粉、威科88洗衣粉等国货洗涤精品,使用后为你省钱、省力、节水、节电一半以上。
问题:百货供应站的广告行为违法的性质,谁应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本案涉及经营者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或个人,为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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