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刑事诉讼中的普通简化审的适用条件。
实质条件: ①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②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意见》审理。 程序条件: ①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②人民法院在决定适用简化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和适用《意见》审理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同意适用。 ③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简化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不适用的情形: ①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②可能判处死刑的; ③外国人犯罪的; 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⑤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⑥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不同意适用《意见》审理的; ⑦其他。
问答题 直接故意犯罪的概念及其与疏忽过失犯罪的法律特征之区别。
问答题 自然人权利能力与法人权利能力的区别。
问答题 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