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经过结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审查起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查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条件和管辖范围。
2、审查原告的资格;有无明确的被告,被告是否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审查是否依照法宝的程序提起诉讼;行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是否已经过了行政复议。
4、审查原告提起诉讼是否超过了法宝的起诉期限。
5、审查起诉状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告知原告如何书写起诉状,让其补充修改后再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