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10月份发生的有关购销业务如下:
(1)10日,销售给乙公司A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50万元。
(2)12日,销售给丙公司B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给予丙公司15%的商业折扣,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3)18日,购进一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款为2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已认证通过。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由于管理不善,其中1/3的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
(4)25日,将本企业生产的D产品一批用于职工福利。该批产品成本20万元,不含税对外售价22万元。
计算将D产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