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1989年10月5日,甲公司同乙公司签订了购买1000公吨一级葵花籽油的合同,价格为每公吨500美元,三个月后交货。交货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交的是三级葵花籽油,遂向乙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乙公司承认违约,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交货时一级葵花籽油的价格为每公吨530美元,三级葵花籽油价格为每公吨480美元。乙公司认为交货时每公吨一级葵花籽油价格比合同价格高出30美元,因此每公吨应赔偿30美元;甲公司却认为应按照交货时一级葵花籽油和三级葵花籽油的差价每公吨赔偿50美元。
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可采取哪些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