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2001年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获得某宗地的使用权,土地用途为高档住宅,楼面地价为3500元/m2。甲公司拟分两期建设80栋别墅,当第一期40栋于2004年12月竣工时,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拍卖20栋还债,拍卖行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所评估出的拍卖底价为3800元/m2。拍卖行在当月以此为依据拍卖。卖出6栋,平均价格为3860元/m2,其余14栋无人承接,退还给甲公司。当2007年6月第二期工程竣工后,建成的别墅以5200元/m2售出,甲公司因此而指责乙房地产估价所当时评估的拍卖底价过低,而且别墅的拍卖价竟然只比楼面地价高300元/m2,远低于其投入的建设成本,很不合理,而乙房地产估价所坚持当时的估价结论合理。请问,乙房地产估价所坚持当时估价结论的理由有哪些
问答题 法院委托估价机构对拟拍卖的某办公楼进行估价。经调查,该办公楼是甲企业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被依法处置的,该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方式取得。该次拍卖的拍卖规则规定:拍卖所得价款除法律规定优先受偿的以外,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买受人承担全过程相关税费。请问:1.估价机构是否有义务将估价结果告知借款企业为什么2.拍卖保留价应由谁确定如何确定3.乙公司欲竞买该办公楼,现向估价机构咨询竞买价格。估价机构应提示乙公司注意拍卖价款之外还可能发生哪些税费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商欲参加一宗规划用途为公寓、写字楼的出让地块的投标,在全面了解地块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四至、用途、面积、容积率等)和地块所在区域基本情况(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状况、商业繁华程度、人文环境和区域的总体规划等)之后,还需要做哪些专业工作(体现估价工作程序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