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P题库网 PP题库官网
logo
全部科目 > 土木工程建筑技能考试 > 江苏2008定额解释

问答题

简答题

甲(檐口高度在30m以内)、乙(檐口高度在20m以内)两个砖混结构单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甲工程定额工期为350天,乙工程定额工期290天,合同工期甲工程为280天、乙工程为230天,甲工程比乙工程早开工20日。请计算甲、乙两个单项工程的定额塔吊台班数量。

    【参考答案】

    解:
    1、甲工程应套用22—7子目,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调整为 0.827台班/天×(28......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微信小程序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