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借给甲30万元,期限1年,利息每月3%,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3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交付给了丙,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丙公司将该车停放在停车场,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
回答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
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具有法律依据。理由:根据上述情况,甲与乙之间存在一个借款合同,甲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