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12年2月,甲向乙借款200万元的人民币,2012年3月1日双方之间签订借款合同。2012年3月15日乙把价款交付给甲。
2012年4月1日,甲乙之间又约定一份协议――《协议1》甲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200万元债务。但甲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名下,而是将之按照市场价格出让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办理了转让登记。
2013年4月1日,甲向丁借款50万元,且同时甲的朋友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李某为该5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办理了登记。戊与丁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欠丁的50万元债务由戊和甲一起承担,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
同年5月,丁对甲的债权到期,甲财力不足。甲偶然搭乘朋友的车去上班,但是甲明知朋友没有驾驶证为了节省钱就去搭载后来遭遇车祸,花费医药费共计40万元,甲的朋友对车祸的发生负全责。
丁查知郑某作为甲的债务人尚有40万货款债务到期未偿还,而甲又怠于向郑某主张权利。
问题:
甲把建设用地使用权处分给丙,丙是善意取得还是继受取得?为什么?
【参考答案】
继受取得。甲在没有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到乙的名下时,仍然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处分给丙属于有权处分,丙属于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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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财大气粗,家里请了两个保姆小李和小田,负责料理家务。一日,王某让小李擦玻璃,王某见小李已经佩戴好安全带,叮嘱小李注意安全后就上班去了。小李觉得安全带束缚人,不舒服,就取下扔在墙角,不料,小李在干活时不慎摔到楼下,严重受伤。第二日,王某又吩咐小田去买鸡蛋,由于做饭等着用,王某就严厉催促小田越快越好,小田在匆忙中赶赴市场,由于车速过快,摔倒受伤。对于小李和小田的损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对小李的受伤承担责任
B.王某不应当对小李的受伤承担责任
C.王某应当对小田的受伤承担责任
D.王某不应当对小田的受伤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