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生产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错误
点击查看答案

判断题
错误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