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按照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某公司与中央空调相连放置房屋外的冷却塔,是否应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参考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为了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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