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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套锅炉设备,2009年4月1日,双方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套锅炉设备的价格为人民币2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09年9月1日,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偿付未违约一方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合同中还约定,为保证B公司到期交货,B公司应先付A公司人民币l0万元定金。合同签订后,B公司立即向A公司付了定金。后来,由于B公司的技术人员大量流失,使其到期无法交货,A公司催告B公司尽快履行合同并给了B公司1个月的宽限期,但宽限期满后B公司仍然无法交货。由于B公司无法交货给A公司造成了人民币4万元的损失。

违约条款和定金条款是否可以并用?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可并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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