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考题
- 
                                    单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理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B.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C.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D.经理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
- 
                                    单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 
                                    单项选择题
                                    
 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22%,因此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未超过半数,因此不能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