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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科目 > 司法考试 > 司法卷三 > 商法 > 公司法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家外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是2011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1日。后来甲和乙、丙、丁闹翻了,萌生了退出公司的想法,2016年3月1日,甲要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王某,乙、丙同意,丁反对,但是乙、丙的股权总额只占公司股权总额的20%,最终股权转让没转成。2016年4月21日,乙、丙、丁决定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但是甲不忍心看见公司消灭,又不想和乙、丙、丁共同经营该公司,所以在股东会上投了弃权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乙丙的股权总额只有20%没有超过50%,所以甲不能对外转让股权
    B.在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之后,甲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C.甲向外人转让股权时必须书面通知乙、丙、丁
    D.若甲要将股权转让给王某,乙、丙同意,丁反对并主张购买甲的股权,甲听说后决定不转让了,丁可以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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