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向商标局提交在第30类商品上注册“文顿号”商标的申请。2015年5月27日,《商标公告》刊载了甲公司申请在第30类商品上注册“文顿号”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咖啡、可可。2015年9月27日,《商标公告》刊载了甲公司“文顿号”商标的注册公告。2015年10月11日,甲公司推出“文顿号”茶叶,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2017年4月2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咖啡上使用“文顿号”商标,合同有效期15年。2018年11月23日,丙公司以连续3年未使用为由向商标局请求撤销甲公司的“文顿号”注册商标。
甲公司应不晚于()向商标局申请续展注册“文顿号”商标。
A.2025年5月27日
B.2025年9月27日
C.2025年11月27日
D.2026年3月27日
相关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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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红星医疗器械厂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李工对其专利文件进行修改,以下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规则,表述正确的是()。
A.李工的专利文件修改不限于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B.李工的专利文件修改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C.李工的专利文件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D.李工的专利文件修改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
多项选择题
假定红星医疗器械厂于2020年2月5日针对李工的发明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0年6月8日审查部门举行并完成了口头审理。下列证据应当给予考虑的是()。
A.红星医疗器械厂于2020年2月28日提交一份外文证据,并于2020年3月1日提交该证据的中文译文
B.红星医疗器械厂于2020年6月20日提交的相关技术词典
C.李工在2020年6月1日提交的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
D.李工在2020年6月2日提交的某证据的原件 -
多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红星医疗器械厂针对李工的发明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是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和决定的部门
B.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C.对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红星医疗器械厂或者李工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