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P题库网 PP题库官网
logo
全部科目 > 普法考试 > 地区普法考试 > 湖南普法考试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小丽于1998年9月1日入职某大学幼儿园任幼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止。2007年11月27日,小丽等员工被告知,从2008年1月1日起,他们将与该园选定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两年或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要求他们签名确认是否愿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直至2008年1月22日,幼儿园才将劳务派遣合同交给小丽,小丽表示不同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要求仍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未能就此协商一致。请问:

如果幼儿园的做法不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微信小程序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