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公司是一家股份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大宗原燃料采购均通过总公司全资子公司——A公司进行集中采购,A公司直接和供应商签署合同,然后把货物直接发送给分公司。A公司和分公司不签署合同,但A公司给分公司开具发票结算,分公司需要给其付款,根据印花税条例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请问,分公司是否应当根据A公司发票结算金额上缴印花税?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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