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6年某月,某检验检疫局受理了A企业生产报验的一批出口到美国的男衬衫,共300箱/15000件,某局轻纺处派检验员W对该批衬衫实施检验,W到A企业后发现该企业是代B企业报验,产品现在B企业,W又到B企业对该批衬衫实施了抽检,在检验过程中W发现该批衬衫的标识上没有产地标识,为中性包装。
请问:该产品的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检验员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进入美国的商品都要求标注产地,检验员应要求企业在产品上加缝“中国制造”后,重新检验合格后才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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