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8年9月,B省罗河市燕城区裴庄镇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先办理“砍伐证”、“准运证”。根据裴政(2008)37号文《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实施秸秆还田。秋作物秸秆禁烧率必须达到100%、谁砍罚谁,谁烧罚谁。农户承包地砍伐或者焚烧秸秆1亩以下的对该农户罚款300元,超过1亩的每亩罚款500元。文件颁布日期是2008年9月3日。文件说,对于确实因为养殖、青贮等需要,农户要求砍伐的应当先报镇“三秋“秸秆禁烧指挥部同意,并且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经过批准才能够砍伐,否则按照违反禁烧秸秆的规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农户李某因为未经批准砍伐玉米秸秆回家喂猪被镇政府罚款300元。
《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合法。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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