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病重,以书面形式写下让乙不用偿还借款的字条,但未寄出。又立一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给儿子。甲的两个行为均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且已生效,这句话正确与否,说明理由。
①“甲以书面形式写下让乙不用偿还借款的字条,但未寄出”的行为是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但并未生效,根据“到达生效主义”,甲还未寄出字条,所以还没有生效; ②甲立遗嘱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附条件的行为,还未生效。
问答题 判断“一府两院”不是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对人民负责这句话的正误,说明理由。
问答题 为什么说会审公廨和观审是领事裁判权的延伸?会审公廨和观审的区别?
问答题 我国法律对反倾销措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