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参考答案】

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例外或侵犯。实际上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领事裁判权就是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国家所享有的一种非法特权。
会审公廨是指1868年根据上海道台和英美等领事商订的《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在英美租界设立了会审公廨;观审制度,是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以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司法审判的制度。按早期不平等条约的规定,涉外诉讼一般接受被告一方国家司法管辖,但观审制度规定,在原告是外国人,被告是中国人的案件中,原告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中国承审官应以观审之礼相待。如果观审官员认为审判、判决有不妥之处,有权提出新证据,再传原证,甚至参与辩论。这种观审制度是对原有领事裁判权的扩充,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