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P题库网 PP题库官网
logo
全部科目 > 大学试题 > 法学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景县刘某于2004年5月经县工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从事烟、酒、副食经营的个体营业执照。2004年10月,刘某购进了伪造厂名、厂址的白酒经销,被景县工商局立案查处。经查证,刘某以80元/件的价格购进该批白酒20件,以90元/件的价格销售了15件,获利150元。景县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三日后,当事人没有提出陈述、申辩等合法要求,景县工商局随即对刘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景县工商局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其处罚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景县工商局的做法有两处错误。
    1、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错误。《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微信小程序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